2月15日,章丘區公安分局垛莊派出所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》,對為電信網絡詐騙活動提供幫助的違法人員趙某作出行政拘留、罰款并處沒收違法所得的處罰。該案是12月1日《反電信網絡詐騙法》實施以來,區公安分局首例依據該法作出的行政處罰案件。
近日,區公安分局垛莊派出所聯合分局反詐中心,依據移動信號提供的有效線索,在本地成功抓獲嫌疑人趙某。經查,趙某在利益驅使下,明知他人借用銀行卡是用于非法獲利,仍將名下的一張銀行卡借予他人,用于轉賬、刷流水,并幫助他人到銀行柜臺取現,從中非法牟利。
記者了解到,趙某涉案流水10萬余元,幫助他人取款9萬余元,導致四川、甘肅等多地受害人財產損失。目前,公安機關已依法對趙某作出行政處罰。
章丘公安提醒:廣大群眾要增強自我保護意識,妥善保管好個人的身份證、手機卡、銀行卡,不出租、出借、出售,不為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提供幫助,不成為電信網絡詐騙的幫兇。如發現買賣身份證件、銀行卡、手機卡的行為,要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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